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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后:食用油加工领域只允许中方控股

   发改委:今后在大豆、油菜籽食用油加工领域只允许中方控股    

    这几年来,在农业领域,包括食用植物油加工,以及一些粮食产品加工上,外商投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确实有了一定的发展。一方面农业一些领域外资的进入,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经验、管理经验和资金,提高了一些农产品生产的水平。比如在海南、福建等地,通过和台湾地区企业的合作,对于一些水果、蔬菜的生产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在食用植物油的加工领域,这几年外资发展是比较快的,到目前为止,大体上中国食用植物油的有效加工能力中,外资或者中外合资的企业的比重超过一半,小包装食用植物油的供应量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供应量占到60%,各界对这些确实是比较关注的。    

    一方面外资的进入对于行业竞争、技术进步有积极作用。但是对于保障供应,特别是价格稳定,也引起各方面的关注。为此,中国政府也在妥善地研究,总的要求和精神是要趋利避害。比如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2007年12月公布的新修订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,就明确今后在大豆、油菜籽食用油脂加工这个领域,只允许中方控股,这就是对过去政策做了一些调整